
聖誕節人們互相送禮物,是因為神賜給世人最寶貴的禮物——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因此人們歡欣鼓舞,並為了紀念神的愛,而互相送禮表示愛心。
但在這個物質掛帥的時代,商人利用聖誕節來賺錢,人們(特別是小孩子)想起聖誕節多會想起「收禮物」。但《聖經》說:「施比受更有福」,如果我們送禮物的目的,是為了表示愛心關懷,那是很好的,應該多多的送禮物。但為「送禮而送禮」,那就不必了。
很多人送禮不是心甘情願,他們只是因為聖誕節來了、新年到了,或是 因為她是我母親、是我女兒,他是我的朋友、先生等等,所以就隨便買個東西,那實在是一種負擔,對買的人和接受的人來說,都是一種負擔。因為你收的東西只是 像個骷髏一樣,內邊沒有靈魂、沒有感情。我們都知道那種情況,那很糟糕!即使是在聖誕節或過年的時候,如果我們沒有愛心、沒有誠心的祝福、沒有真摯的情 感,那麼互相送禮的習俗並不可取。但多數的人就是如此,他們因為太忙而沒有感情,他們忙得沒有時間去想是否要投入情感,情感都跑到窗外去了,當聖誕節來臨 時,大部分的感情也消失了。
藉禮物來表達情感是很好的習俗,如果禮物中充滿我們的誠意,即使只是一朵玫瑰花,那也足夠了;如果只是想要炫耀慷慨,就算買了一大束花也毫無意義。因此有時候我常聽外面的人說:「唉呀!聖誕節快到了,可怕的時候到了, 我還沒買這個給那個人,我還沒買那個給這個人。」聖誕節好像是一種負擔,不是愛的節日,不是一個慶祝我們友誼堅固的時機,而是個麻煩的時刻,是一年中非常累人的時期。
而且今天聖誕節送禮物已經接近成為一個全球通行的習慣了。神秘人物帶給小孩子們禮物的概念衍生自聖尼古拉斯,尼古拉斯是一位4世紀生活在小亞細亞的好心主教。荷蘭人在聖尼古拉斯節(12月6日)模仿他送禮物。在北美洲,英國殖民者把這一傳統溶入聖誕假期的慶祝里,而Sinterklaas也就相應的成為聖誕老人或者稱為Saint Nick(聖尼克)的人物了。在英籍美國人的傳統中,聖誕老人總是快活的在聖誕前夜乘著馴鹿拉的雪橇到來,從煙囪爬進屋內,留下給孩子們的禮物,吃掉孩子們為他留下的食物。他在一年中的其他時間裡忙於製作禮物和監督孩子們的行為並記錄下來。
在許多國家裡,孩子們準備好空的容器,以便聖誕老人可以裝進一些小禮物,如玩具,糖果或水果。在美國,孩子們於聖誕夜在壁爐上懸掛聖誕襪,因為聖誕老人說過要在聖誕前夜從煙囪下來把禮物放到襪子里。在其他國家,孩子們把空鞋放到戶外,以便聖誕老人可以在聖誕前夜(或聖尼古拉斯日前夜12月5日)贈送禮物。贈送禮物不單單是指聖誕老人,家庭成員和朋友也互相給予禮物。
聖誕卡在美國和歐洲很流行,也視為維持遠方親朋好友關係的方式之一。許多家庭隨賀卡帶上年度家庭合照或家庭新聞,新聞一般包括家庭成員在過去一年的優點特長等內容。
其實,聖誕禮物本身並不是最重要的,它可能可以為我們在聖誕節這一天帶來驚喜,但真正豐富我們生活的是這些聖誕禮所代表的濃厚親情與誠摯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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